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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志以“齐商”为主体思路展开设计,内含图像为“齐“与“商”二字结合体,文字组合的主体视觉以“商”为主,体现商会的特征与属性。同时“齐”字笔画细节上扬,与北方建筑和内陆开埠最早的地域之一的历史特征相结合。符合行业特点并贴合历史文化特征。

    *以现代设计的处理手法融合印章的图案样式,并以红紫色为主色调,严谨而庄重,印章式的处理方式使得标志更加具有商业文化的“契约”精神。

    *中英文字设计均用开源字体(商业与非盈利性质都可免费使用的字体)为蓝本,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包含“齐商”对产权和创新意识的尊重。


青岛市淄博商会宗旨


    简介

       

青岛市淄博商会是经青岛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由在青淄博籍企业及个人自愿加入成立的非盈利性独立法人社会团体,也是淄博工商界在外地成立的第一个商会组织。其办会宗旨是:凝聚乡情,合作共赢;整合资源,创新发展。

商会现有会员企业涉及地产开发、化工贸易、金融投资、机械制造、矿石建材、仓储物流、餐饮娱乐、教育培训、电子信息、食品健康等诸多行业。商会以服务广大会员,搭建交流平台,寻求发展商机,整合社会资源,实现资源共享,突出服务功能,创新发展模式,传播齐鲁文化为工作目标,团结在青淄博企业,争取各方人士支持,推动日常合作交流,促进业务拓展共赢。既是会员企业与政府沟通协调的主要纽带和桥梁,也是会员企业沟通感情、互通信息、分享商机、共建项目、互助同进的有效平台;既是会员企业在市场开发、业务开拓、融资合作等实施过程中的品牌依托,也是促进淄青两地经贸合作与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商会设立会长1名,监事长1名,秘书长1名,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副监事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监事若干名。日常工作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并聘请顾问委员会进行辅佐指导,设立监事会实行全程监督检查。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设有办公室、经贸部、信息部、法务部、投资部、财务部、培训部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保证商会工作务实高效运作,为会员提供高质量服务。同时,商会发挥公益职能,承担社会责任,帮扶贫困学生、特困家庭、弱势群体等社会慈善义务活动。

青岛市淄博商会的成立开创了淄博异地商会的先河,得到了淄青两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今后,商会将紧紧围绕国家经济发展规划,密切结合商会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会员积极性,继续承载弘扬齐鲁文化、服务广大会员的社会责任,并不断在完善服务体系和创新服务理念上下功夫,稳步推进商会工作发展。

真诚欢迎在青创业发展的淄博企业加入商会!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打造淄博人在青岛的美好家园!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结合我会实际状况,特制定本会会员交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实行会计核算。

  二、会费的收入及管理

  1、商会收入(经费)主要来自会员交纳的会费、银行利息收入、政府资助、社会捐赠及赞助费等。

  2、会费标准:商会五年一届,会费一缴五年。缴纳标准为会长10万元/届;常务副会长6万元/届;副会长、秘书长12000元/届;副秘书长、理事6000元/届,会员3000元/届。会费在2015年12月底前交清。后期入会的会员,按本届剩余年限缴纳。

  3、开立商会银行账户,正常收支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4、商会会员缴纳会费,可以电汇方式汇入商会专用账户;财务人员在确认收到会员会费后,按规定开具收款收据。中间加入商会的会员,收费按本届剩余年限缴纳,一次缴齐本届;中间退出商会的会员,会费不予退还。商会收到的捐赠等收入,随时收到随时记账,并开具相关收款收据。

  5、会费不足时,由商会运营的投资收益余额进行补充,或由商会会长单位自行补充,财务确认收到款项后开具收款收据并入账。

  6、商会会费主要用于商会活动和商会日常办公费用,以及按照本会章程开展的各项活动等支出。严禁个人和企业将商会会费以任何形式占有或挪用。会费可用来进行低风险投资,取得稳定收益。与企业商务活动相关的开支,原则上由相关企业承担费用。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接受商会监事会的日常检查、监督、审计,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会费的支出及报销

  1、会费主要用于商会的日常办公费、会务费、活动费、接待费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等。

  2、日常费用报销:持正规发票,由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会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3、办公设备购买:由办公室申请,秘书长审批后,经办人到财务打借条并履行签字手续借出款项,购物取得发票后履行报销手续并抽回借条。

  4、工作人员工资:每月制定工资发放表,履行签字审批手续,然后予以按时发放。

  5、房屋租金:按年缴纳,取得发票及时签字入账。

  6、会费支出坚持统筹兼顾、预算收支、保证服务、节俭办会的原则,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7、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不得跨月份报销。

  8、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正式票据上注明用途,对于所有报销内容,相关人员必须审核其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

  9、开支后的每一笔报销单据,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应在报销单据上签字。

  10、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一切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使用事项。

  四、会费的预算及决算

  1、正常办公费用:每年做出一次预算。包括商会的日常办公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及接待费等。

    2、活动专项费用:每年做出一次计划并分别做出专项预算。包括各种商会会议、专家讲座、经贸活动等的会务费、接待费及其它各种活动费用等。

  3、重大开支(1万元以上)费用:须事先编制预算。包括固定资产购置的耐用品、非计划性的大型活动(组团业务考察等)、社会捐资和赞助等较大支出。

  4、每年年末对本年度商会支出做出决算,并出具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5、每年预决算须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

  五、财务公开和监督

  1、财务管理实行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

  2、实行按年审计制度,由第三方每年对商会账务进行审计。每年度商会的年终财务报告应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审查。经审计后的年终财务报告,须在商会网站上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3、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时,由秘书长报告最新的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监督。商会监事会可每季度对商会账务进行抽查,发现疑问及时调查处理。

  4、商会会员有监督商会账务的权利。商会财务按月公布,会员可采取电子邮件或密码登录网站方式进行查询,如有疑问可随时到商会财务部进行核查。

  六、财务人员的职责

  1、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认真细致,及时准确。账目要做到日清日结,按月结账,年终出具年度财务报表。

  2、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据。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

  3、确保账目的真实性。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须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记载欠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须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4、商会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各一名,分工负责。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会费等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款项的收缴、经费支出、现金收付、检查票据、办理银行存款、出具财务资金日报表等。

  5、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备用金不得超过1000元。

  6、商会财务人员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经监事会提请、理事会审查,可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则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它

  1、本办法经青岛市淄博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2、本办法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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